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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晓飞走到床跟前,拎起一只棕色的棉皮鞋:“就是这双鞋子,鞋子是死者的母亲脱下来的。”
郑峰将躺在地上的椅子扶了起来,在椅面上果然有两个鞋印,一个比较清晰,一个则比较模糊。
“这个鞋印应该是先上去的鞋子留下来的,因为死者身体的重量全在这只鞋子上,所以鞋印比较深。”李云帆指着右边一个比较清晰的鞋印道,“至于这个鞋印,应该是后上去的鞋子留下的印子。不对啊!”李云帆突然自言自语道。
“老李,怎么不对?”郑峰眉头紧蹙,望着李云帆道。
“郑局长,确实不对。”卞一鸣和李云帆有了相同的想法。
“卞一鸣,你快说。”
“在一般的情况下,椅面上不应该……也不可能只有两个鞋印,死者站到椅子上以后,一要有一个犹豫的过程,在犹豫的过程中,她不可能不纹丝不动,第二,她将脖子伸进绳圈之前,要调整好自己的体位吧!第三,她将绳子挂在房梁上的时候,要调整绳子的高度吧!她在挂绳子和调整绳子的时候,借助的工具也应该是这把椅子,可是椅子上只有两个鞋印。”
“郑峰,我和卞一鸣的想法是一致的,但我没有他想的这么细致。百密一疏,凶手在这里露出了马脚。”
这时候,三个人同时觉得湛玉曼的死有问题。
三个人决定正式立案调查是在和应师傅谈话之后。
那么,应师傅究竟跟同志们说了些什么呢?
应师傅说的是另外一件事情。
应师傅一开始提了几个问题,同志们仔细琢磨,这些问题确实耐人寻味。
下面,我们就来看看应师傅是怎么说的。
谈话的地点就在应师傅的传达室,一间十平方米左右的屋子。
“前几次,我见到你们就想跟你们说一件事,又怕影响你们的工作,所以一直憋在心里,没想到发生了这种事情,我不得不说了。”
大家一时还没有听懂老人的话,难道他已经预感到湛玉曼要出事了吗?难怪应大爷对大家那么热情,在他的帮助下,同志们还在学校的伙房吃过一顿早饭呢?
“大爷,您快说。”
李云帆负责询问,王萍负责记录。
“湛老师住的那两间屋子不干净。”老人抱着烟枪吸了一口。
“怎么不干净?”
“另外两个女教师宁愿挤在一间屋子里面,也不愿意搬到那两间屋子里面去住。”
“这是为何?”
“那两间屋子里面出过事情。”
同志们非常惊愕,敢情应大爷说的是另外一件事情,但这件事情一定和湛玉曼的死有关系。
“应大爷,出过什么事情?”
“那两间屋子在去年……去年春天……也是这个季节……在三月里,曾经死过一个女老师。”
同志们面面相觑。
“这个女教师也是上吊死的吗?”
“秦老师是被煤气熏死的。”
李云帆和郑峰先对视,后点了点头:在湛玉曼的宿舍里面有一个烤火炉。
“被煤气熏死的”就是被一氧化碳毒死的。
“大爷,请您跟我们说说。”
“那秦老师和湛老师一样,长得非常干净体面。”
“非常干净体面”就是非常漂亮。
同志们已经见过湛玉曼的尸体了,湛玉曼长得确实非常漂亮,李云帆、郑峰和王萍给湛玉曼检查过身体,湛玉曼不但脸长得白净漂亮,身上也洁白如玉,身材还特别好,果真是人如其名。
“秦老师的年龄和湛老师的年龄差不多,只比她大两岁。她死的时候,肚子里面还有一个四五个月大的孩子。”
“秦老师没有结婚吗?”
“秦老师结过婚,当时,他男人正在跟她闹离婚。”
“他男人为什么要和她闹离婚呢?”
“我不能把话说死了,据说是因为秦老师在外面有人,学校的老师是这么说的,但以我老头的眼光看,秦老师不是那样的女人,她在这里干了好几年,我见她端端正正,稳稳重重,不像是一个吃着碗里,看着锅里的女人,如果硬要说她有什么毛病的话,那就是她这个人太善良,在这个世道上,马善被人骑,人善被人欺。”
“应大爷,学校里面的老师怎么看待秦老师的死呢?”
“有人觉得秦老师死得蹊跷,但说不出米和绿豆来。”
“还有一些人是怎么说的呢?”
“他们说是秦老师自己寻的死。”
“他们的根据是什么呢?”
“秦老师死的时候,肚子里面不是有一个四五个月大的孩子吗?她男人跟她分床睡觉已经有半年了,在这个时候怀孕,她男人对她的怀疑不是坐实了吗?有人说,是秦老师眼看着肚子一天天地大起来,无脸见人,所以才用煤气把自己熏死了。”
“迎大爷,您怎么看。”
在李云帆看来,应大爷之所以一直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,一定有他的道理。
“她男人跟他闹离婚,这不假,她死的时候,已经有几个月的身孕,这也不假,他男人怀疑她和你别的男人有瓜葛,这也不假,但依我看,她十有八九是被别人欺负了,肚子一天一天大起来,欺负她的那个男人眼看纸包不住火了,所以才杀人灭口的。”
这只能算是一种猜测,同志们需要的是有说服力的证据。
“应大爷,您能不能提供一些具体的疑点呢?”
“琴老师虽然人老实善良,但却是一个有主见的人,在出事之前,她和我说过这件事情,平时,她娘只要带东西来,她都要送一点给我。”
应大爷接着道:“我虽然是一个看大门的糟老头,她一直很尊敬我,只要见到,多远就打招呼,我听说了她的事情以后,就多了几句嘴,她也就没有瞒我,她说他男人对他一直很好,人也很好,不知道是谁在他跟前念了几句歪经,他就容不下秦老师了,她想尽力挽救这段婚姻,但已经拖了半年多,她也想通了,所以,她已经同意和小汪离婚,对了,她男人姓汪,在县供电局工作,既然她已经想通了……她把后路都想好了,为什么还要寻短见呢?如果他不想要这个孩子,她可以到医院打掉啊!用得着搭上自己的一条命吗?退一步讲,既然她和别的男人有瓜葛,离了婚以后,两个人不就能走到一起去了吗?这不像是她做事的风格,她教书,当班主任,哪一样事情都做的有板有眼,妥妥帖帖,人在想不开的时候,是会做傻事,可我怎么都想不明白,她没有想不开啊!”
“应大爷,琴老师跟您说话的时候,是在什么时间呢?”
“就在她出事的前两天的晚上。出事前那天下午,她还从伙房打了半桶热水,洗了一把澡,洗完澡以后,她还洗了衣服,你们想一想,一个想寻短见的人,会这么做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