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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26章 三棱枪刺

小说名:重回大明之还我河山 | 作者:倚天傲雪 | 类别:穿越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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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六四一章三棱枪刺

    曹工没有选择仿制m1加兰德步枪,而是选定了同为半自动步枪的五六式,林啸高兴之余,其实还是略有遗憾的。

    一个人面临太多选择的时候,总是逃不过“纠结”两字,总是容易朝三暮四,这就是人性的弱点。

    事实上,“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”,是二战时期大名鼎鼎的世界名枪,对于这种枪的优缺点,林啸了解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该枪是米军在二战中的主力步兵装备,因弹仓里能容纳八发子弹,又被称为“大八粒”。

    二战期间,相比于大多数对手使用的栓动步枪,该枪有着射速上的巨大优势,是有效压制敌方火力的神器。

    对付冲锋枪时,它虽然射速略占下风,却在射程和精度上大大占优,所以,无论在太平洋岛屿、东南亚丛林,还是在非洲沙漠、欧洲战场,m1步枪都有过出色的表现,被公认为当时最好的步枪。

    该枪采用可靠的导气式枪机,闭锁方式为枪机回转式,最为独特的,是其供弹方式——装满双排八发子弹的钢制漏弹夹,由机匣上方压入,子弹跟弹夹一起留在弹仓内,最后一发子弹射完时,弹夹会自动弹出,发出“叮”的一声脆响,提醒士兵重新装弹。

    抗美援朝战争初期,我军普遍装备缴获自日军的三八大盖,与该枪交火时,在射程上还能勉强一战,但在射速上非常吃亏。

    后来,托“思密达”们的福,我军缴获了大量的“大八粒”,在很多战斗中就靠此枪去打击对手,甚至一些狙击手也喜欢用该枪来狙杀敌军。

    比如神射手张桃芳,虽然更习惯使用水连珠,但他坦言:还是大八粒更好用。因为,在上甘岭阵地上,双方的前沿往往只相距几十米,对于一个优秀射手而言,在如此近的距离上,射速才是至关重要的。

    要说此枪的缺点当然有,但真的瑕不掩瑜。

    比如,为了皮实耐用,它还是偏重了些,后坐力也大,长时间的连续射击下,东方人的体质会很难承受,所以,“思密达”们逃跑时,往往一脸嫌弃地把它扔了,以便轻装撤退,大大便宜了志愿军……

    另外,作为半自动步枪,八发的弹仓容量也偏少,并且,其独特的弹夹设计有个副作用,战斗中途想加装子弹相当困难……

    而林啸手中的这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,当然毫不逊色,也是经受过战火洗礼的名枪。

    “五六半”,最初仿自前苏联的“sks半自动步枪”。

    sks同样采用导气式自动枪机,闭锁方式为枪机偏移式,十发固定弹仓,其设计初衷,恰好是跟同期的加兰德等优秀步枪相抗衡。

    事实证明,该枪结构更简单,不但同样很可靠,还更容易制造,具有明显的的优越性。

    然而,由于全自动的ak47步枪很快问世,如此优秀的武器却在原产地并未获得青睐,其境遇只能用“生不逢时”来形容。

    所以,我军于一九五六年引进仿制该枪,在倡导“全民皆兵”的时代大背景下被发扬光大,得到了广泛的应用。

    几经改良后,该枪具有重量轻、射击精度好、后坐力较小、机构动作可靠等优点,在我军战士手中,创造了无数神枪手的传奇……

    曹工如此选择的理由,林啸自然心领神会。

    可靠性方面,这两支名枪半斤八两,五六半的主要优点是轻,空枪只有七斤半重,而加兰德大概重九斤,这对需要长途步行的战士来说差别巨大——同样的负重下,选择前者可以携带更多弹药。

    射程方面,五六半明显占下风,因为枪管短了近十公分,五六半的有效射程只有400米,远不及加兰德的700米。

    并且,由于枪管短,开火时,火药燃气到达枪口往往压力还很大,所以枪口噪声会很大,造成了大嗓门的毛病,在后世,这不利于射手位置的隐蔽。

    但是,这两个缺点,在林啸看来都不叫事。

    首先,只要超过200米距离,除了几颗谈不上什么准头的实心炮子,几乎没有任何武器能对他的战士们产生威胁。

    其次,嗓门大这一缺点,在这个时代反而成了优点——震耳欲聋的射击声,能产生极大的震慑力。

    有时,遇到吃过大亏的老兵油子,仅仅听到枪声,他们就会丧魂失魄、迅速溃败。

    正是由于这个原因,对现在主力部队装备的那支天外来客:m16a4自动步枪,林啸反而不太满意——过于低调,再奢华都没人当回事。

    另外,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,林啸知道曹工并没有说出来。

    曹工是枪械专家,作为一名老军工,对自己家的武器自然更熟悉,也更偏爱——自家的孩子,自己不爱谁爱?

    “还复制了三棱刺刀?”

    林啸第一眼就看到了这把折叠在枪管下的枪刺。

    “是,理由与现实相同,”

    老曹面带苦笑答道,“冶金技术还差点火候。”

    林啸笑了笑,小心拆下这把枪刺,饶有兴致地把玩起来。

    三棱枪刺,也叫郓型刺刀,正是五六半的最大的特色,也是名副其实的我军独创武器。

    这把枪刺的刀身呈棱型,三面血槽,刺进人体后,血液随血槽排出,肌肉急剧收缩时很难“吸”住刺刀,这样,刺刀可以毫不费力地拔出,进入下一场刺杀比赛。

    另外,三棱枪刺扎出的伤口,大体上是个形状怪异的窟窿,很难做最初的应急处理。

    至于越传越神的“空气进入血栓致命说”,听听就好……

    事实上,当初,这把一代神器的问世,是咱们军工人的无奈之举。

    当时,由于我们的冶金技术落后,钢材强度还达不到前苏联军刀的要求,便以这把郓型刺刀替代了原有的剑形刺刀,这样一来,既弥补了制造能力的短板,又能体现出我军敢于“刺刀见红”的精神……

    62年中印边境冲突,我军以十八军为主力,共四万兵力,却在东西两线迅速击溃阿三的三十万大军,除了高超的指挥艺术和大无畏的战斗精神,战士们手中的五六半,完胜阿三手中那支老掉牙的英77,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。

    英77,也叫李-恩菲尔德步枪,是英吉利人自产的一种栓动步枪,最早问世于19世纪末,二战后几经改进还在用,按理说性能也还说得过去,虽然用过的人都说别扭。

    作为曾经的殖民地,阿三自然也大规模生产了这种主子发明的武器,但是,神奇之处在于,只要经过他们之手,再好的东西,性能就会一言难尽……

    最拉胯的,是该枪的刺刀。

    这把刺刀很长很有面子,神奇之处在于,它一点都不实用。

    装上它后,不但会大大影响射击,刀刃的穿透能力还弱到爆;因为血槽的加工不合格,插入人体后不易拔出,得手脚并用才行;作为手持武器使用时,这把轻薄的刺刀更没什么卵用。

    所以,在巡逻和突袭中,阿三士兵更喜欢用刀、斧子甚至棍棒,因为他们发现,这种刺刀最合适的用处,是当拨火棍……

    所以,那场耗时极短的战争中,他们不但在火力上干不过我军,在面对面白刃战时,一见咱们亮出三棱刺刀,就……那么多俘虏,知道怎么来的了吧?

    当然,咱家的三棱刺刀其实缺点也很明显——功能太过单一,以致只能使用刺杀一种功能,像其他军刀的挑、劈、砍、锯、剪等传统技能,它统统都不具备,所以,自八一式枪族开始,它也被淘汰了……

    《重回大明之还我河山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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