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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06情怀

小说名:医品至尊 | 作者:纯黑色祭奠 | 类别:都市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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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了节省时间,七杀故意走错一步,瞬间回到了进入迷踪阵的阵口。

    “咦,人呢?”

    七杀一脸懵逼的看着四周,竟然没有丁宁的身影,这让他暗自纳闷,难道这小子生气下山了?

    想到这里,七杀不由暗自懊悔,老老实实把他带到国士府不就完了,没事考校他作甚,真是自找麻烦。

    这要是让他走了,师父和师伯必然要责骂与他,绝对不能让这小子回去,七杀一脸苦逼的向山下追去。

    可一直追到了半山腰,也没有见到丁宁的影子,七杀傻了眼,他可是全力追赶的,这小子就是长翅膀也不可能跑这么快啊。

    难道,这小子开车跑了?七杀无奈的挠了挠头,不甘心的又向下追去,可一直追到山下,也没有见到丁宁的影子。

    这下子七杀可麻了爪子,他可是知道七师伯邀请丁宁来的目地的,要是因为他故意怠慢而让丁宁发生了什么意外,耽误治疗三师伯的伤情,他就百死难赎其罪了。

    苦逼的七杀觉得丁宁不可能跑这么快,肯定是不知道误闯到哪里被困住了,还苦于不敢声张,只能撒丫子开始漫山遍野的寻找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呵呵,老九,你那个徒弟一向心高气傲,自恃狡计无双,这下出糗了吧。”

    丁宁正悠闲自得的翘着二郎腿,叼了根狗尾巴草睡大觉时,耳边突然响起向天歌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小家伙有点意思,七杀那孩子什么都好,就是自以为聪明,总喜欢剑走偏锋,让他受点教训吃点苦头也好,免得他总是太骄傲。”

    一个陌生老者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得意之情。

    “行了,你别在那赤裸裸的炫耀了,不就是收个好徒弟吗?得瑟什么。”

    向天歌没好气的说道,贪狼和破军都是他的弟子,可论资质和对敌时的临阵反应都不如七杀,这让他好生眼红,眼见七杀在丁宁手里吃瘪,他心里不知道有多幸灾乐祸呢。

    “我可不是炫耀,我是实事求是,哈哈!”

    曲无忧得意的大笑起来,弟子出色,当师父的脸色也有光啊,丁宁耍了七杀,他也不恼,琢磨着丁宁这孩子也不错,要是心性不错的话,倒是可以考虑收为弟子。

    “呵呵,小家伙,七杀现在正跑山找你呢,该出气了吧,赶紧过来吧。”

    这一句向天歌是对丁宁所说。

    丁宁心中一凛,他一向对窥伺的直觉很自信,可没有想到今天的一举一动竟然全落在别人的眼中而不自知。

    这就是神级强者的强大吗?距离这么远,竟然能够察觉他的一举一动。

    他哪里知道向天歌和曲无忧当年随着太祖去古武界签订《和平协议》归来后重伤垂死,全靠着夏侯未央举全国之力收集天材地宝,才把两人的命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。

    可即便如此,他们的下肢瘫痪,一身功夫全废,这比杀了他们还难受,心灰意冷下生无可恋,想要自寻死路,却被夏侯未央拦住,让他们给他三个月的时间。

    夏侯未央为了消弭两个兄弟的死意,只身深入魔渊,历经九死一生抓住两只游离的魔灵带了回来,让他们选择是否融合。

    强大的妖魔死后,被封印的力量消磨掉生前的记忆,化为没有自主意识只靠本能行事的游荡神魂,妖之神魂称为妖灵,魔之神魂称为魔灵。

    这两样东西对灵师来说是大补之物,但对武者来说就是剧毒之物了,因为武者不到境界极高的地步是无法开辟出识海的,很容易被妖魔之灵所蕴含的庞大精神力撑爆。

    好在向天歌和曲无忧都是武神级强者,已经开辟出了识海,虽然不及灵师的识海广褒,但也勉强能够吸收妖魔之灵,但生死却在未知之数。

    这也是夏侯未央的无奈之举,兄弟十三人,只剩下他们三个,他自然不想看着情同手足的两兄弟离他而去,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,身体残疾功夫被废,那就改修精神力好了。

    两人自然不会辜负夏侯未央的好意,反正生无可恋也不怕死,干脆利索的开始融合魔灵。

    幸运的是,在融合魔灵的过程中,虽然几次三番差点被强大的精神力冲爆识海,但他们金戈铁马一生,意志坚定远超常人,最终终于融合成功,成为了灵师。

    但他们没有灵师的修炼功法,只能靠自己不断的摸索,闭关三十多年不断淬炼神识才再度重修回武神境,不,应该是神灵师。

    这是不可复制的奇迹,出乎意料但却在情理当中,毕竟,当年他们能够靠着自己的摸索修炼成武神,可见他们本身就是惊才绝艳之辈,改修灵师的成功绝非偶然,这和他们顽强的毅力、出色的天资、对武道的理解和百折不挠的铁血意志脱不了关系。

    “小子失礼了,这就去拜见两位前辈!”

    丁宁并不知道曲无忧是谁,还当他就是夏侯未央呢,一想到即将见到这个国武界的传奇,神州武界的擎天巨柱,他就忍不住内心的激荡。

    “呵呵!”

    向天歌温和的一笑,声音逐渐散去。

    走出迷踪阵来到山顶,看着眼前的国士府,丁宁不由一阵愕然,这和他想象中的高大、恢弘、华丽、奢侈完全不沾边啊。

    十几间普普通通的红砖青瓦平房,墙角长满了青苔,粗糙的建筑水平还能露出砖隙之间水泥的痕迹,老旧的红砖有些已经褪色,展露着岁月的痕迹。

    这些建筑带着浓郁的五六十年代风格,错落有致的堆砌在山顶上,房屋间几垄菜畦还种着些时令蔬菜,充满了田园气息。

    若不是这十几间平房的四周拉上了围墙,组成了一个占地面积极广的院落,那正中间最大的一间平房门头悬挂着国士府三个字,房梁上还插着一面迎风招展的国旗,丁宁还误以为来到了五六十年代的农家小院。

    “是不是很失望?”

    向天歌的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回荡。

    丁宁很实诚的点了点头,又摇了摇头:“我本以为国士府应该是那种很大气恢弘的建筑才是,确实有些出乎我的意料,但也谈不上失望,毕竟老一辈的革命情怀不是我们这一代能够轻易理解的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!”

    向天歌轻笑一声,声音里带上了一抹缅怀之色:“国士府创建的时候,正是神州国刚刚建国时期,全国上下都很穷,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上,只能勒紧了裤腰带自力更生艰苦奋斗,虽然太祖想要给我们建一栋恢弘的宫殿以表彰我们的功勋,但我们都是从战争岁月中走过来的人,什么样的苦没有吃过,住宫殿和住茅草屋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区别,天下能够太平,能够不再饿死人,百姓能够安居乐业,就实现了我们最初的理想,比我们住上最豪华的宫殿还要让我们高兴,所以我们不想再给国家增添负担,就拿出我们的津贴,自己动手亲自建了这些平房当做容身之处,虽然简陋,但我们住的很安心,能遮风挡雨不就行了,一晃眼就是几十年过去,现在国家的条件好了,领导也多次提出要重建国士府,但我们在这里也已经住出感情了,没有必要再折腾,更何况,奢华的生活容易消磨人的意志,这里简陋的条件能够让我们时刻谨记,还有很多偏远地区的人民在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,我们的理想还没有彻底的完成,等哪一天所有的人民都能够吃饱穿暖,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,再也不用为生计犯愁时,我们再建造一座高大恢弘的国士府,那时我们才能心安理得的住进去。”

    丁宁呆住了,原来这里是他们亲手搭建的平房,难怪做工看起来这么粗糙,有些砖隙衔接处都能够看到不规则的白石灰和水泥,完全和国士府的格调不般配。

    以他们对国家所作出的贡献,享受什么样的待遇都不为过,可他们却甘于清贫宁愿住在这里,最初是不愿意给国家增添负担,现在是为了时刻警醒自己,神州国还有一小撮人过着清贫的生活,他们无法心安理得的享受奢华生活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怀?生在和平年代的丁宁并不能深刻的感同身受,但却毫不妨碍他对这些老革命家们由衷的生出敬意。

    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,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,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!

    当这句耳熟能详的话不由自主的浮现于丁宁脑海之际,一种名为尊重的情绪在心间不断翻涌,再看眼前这简陋的国士府时,突然觉得这里一点都不简陋,反而带给他一种理所当然的自然协调感。

    “前辈说的是,是在下幼稚了,在下现在才觉得这才应该是真正的国士府,这才是真正的国士配得上住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丁宁目带尊崇之色,双手抱拳躬身九十度深深一拜,以表达他的敬意。

    此话不是恭维,而是真正的发自肺腑之言,比起那些豪门贵胄的穷奢极欲,甘于清贫身居陋室却心系天下的他们才是真正的国士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胸怀天下的情怀,是老一辈的革命家们所独有且想要薪火相传的一种高尚情怀。

    说实话,在来国士府之前,丁宁对夏侯未央为了国之大义,却舍弃小家,造成夏侯前半生的颠沛流离,他是恨不能理解的。

    可此刻,在感受到他们的情怀后,丁宁突然生出明悟,若没有像他们这样顾大家舍小家的人做出无私的奉献,哪里能换来今天神州国的繁荣昌盛。

    大爱无疆,他们对家人或许是亏欠的,但却对得起整个国家,对得起天下所有的百姓,他们问心无愧!

    夏侯兄,你有这样一位先祖,不知道是应该感到自豪,还是应该感到痛恨呢,换了我比你还纠结啊。

    丁宁扪心自问,他是没有这样的崇高情怀的,他就是个在名利场上打滚厮混,有时为了达成目标甚至不择手段,却又坚守着自己道德底线的俗人,能守护着身边的亲人朋友,他就很满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