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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砂痣前女友(7)

小说名:前女友黑化日常 | 作者:公子永安 | 类别:都市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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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前女友黑化日常 小说()”查找最新章节!

    琳琅在国公府住了两天, 悠闲自在得很。

    倒是那高高在上的世子爷,每回看她的目光就跟吃人似的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还未成长起来、脑袋上压着一座老子大山的男主,燕昭烈无疑被她坑得很惨。

    天还灰蒙蒙亮的时候,琳琅被宽肩长腿的国公大人拥进怀里熟睡。世子爷就没这个好待遇了, 外边候着的侍从一听到鸡鸣,二话不说飞扑进内室, 把仅穿里衣、一脸生无可恋的世子爷扛去了文渊阁。

    燕国公随口一提的先生,是当代有名的大儒, 之前在朝廷为官,以宁死直谏出名,生平最恨的就是不知礼数、不守规矩的鄙薄小子。

    燕昭烈心想,他老子真是要玩死他啊。

    那行, 就看谁耗得过谁。

    世子爷脸色沉沉看着大儒先生, 眼带杀气。

    大儒一见世子爷这衣冠不整犹如狰狞恶兽的样子, 捋了捋花白的胡子, 竟然很上道, 只说是世子爷刚上课, 不太适应,老朽理解理解,不如世子回去休息休息, 改日再学?

    燕昭烈糟糕透顶的心情总算缓解了一些。

    还好这个老头子懂事!

    他满意回去了。

    岂料, 那说着老朽理解理解的大儒, 转头就毫不手软把世子爷给卖了, 还卖得一文不值, 把他贬到了泥里。一把年纪的老爷爷,抹着眼泪跟燕国公哭诉说,世子爷不但不正衣冠,还不尊师重道,瞪他的时候老吓人老吓人了,身为授业恩师,他着实心寒啊。

    燕国公好言安抚了大儒,等人走了,他唤来了沈管家,又给燕昭烈安排了一位武师。这武师来头可不小,是在战场上真正饮过血的英杰,训练的兵以悍勇善战著称,更重要的一点是,武师喜欢挑战极限,从不放水。

    琳琅下午的时候总能听到从练武场那边传来的惨叫。

    男主的好日子就这样喜闻乐见开始了。

    琳琅依偎着男人的胸膛,手指绕着他的鬓边发丝,不经意地说,“世子爷其实聪颖伶俐,只是稍稍有些不喜欢我罢了,行事这才过激了点,你跟一个孩子较什么劲?”

    燕国公捏着她胡作非为的手,心中思量几分。

    单单从继承者的角度来说,他不否认,儿子在同龄人是出尖拔萃的,他的天赋在于领悟能力与适应能力极强,机敏聪慧,常常能举一反三,尽管有时候那恶劣的性子把师傅们气得够呛,但敏而好学的名声仍旧是传了出去。

    在燕国公的压制与提点之下,燕昭烈在外行事就克制多了,身后是声威赫赫的国公府,本人又顶着一张芝兰玉树俊公子的皮囊,少年人把他当做领头羊敬着他,官场的老油子看在燕国公的面子上,通篇也是以溢美之词。

    何况燕昭烈确有真材实料,只不过他们把他的好再夸上几分而已。

    燕国公忙于政事,听多了虎父无犬子的恭维,又见儿子实在大了,有了自己的主意,便打算放手让他去闯名堂。

    毕竟十八岁,早就可以当家了。

    燕国公十六岁时,萧氏式微,这个即将崩溃的王朝陷入了歇斯底里的挣扎中,勒令诸侯送子入京,好拿捏他们的血脉稳固皇权。他谢绝了父亲为他设下的李代桃僵之计,只身孤勇前去。

    短短两年,身为质子的燕国公忍辱负重,韬光养晦,策反重臣,谋夺江山。到十八岁,萧氏王朝的气数终于在他手里一日断绝。

    燕国公始终认为,男儿就该在血海刀锋里历练,不然怎能成长?

    但燕国公没想到,他放心得太早了。

    从儿子不通知他,强行去李家退婚,到现在琳琅进门,对主母不敬,他的种种表现有失国公世子的水准,让燕国公很不满意。

    聪明的劲儿是有了,就是性子骄矜,易躁易怒,养出了一身公子哥的毛病,一个撩拨,就容易被人当出头鸟来使。

    以前燕国公觉得这是少年心性,兴许过几年成亲了,也就长进了。

    可如今,没准备成婚的燕国公娶妻了,怀里有了个卿卿小娇娇,妻子稚龄年少,他又年长,就不得不为以后打算。

    于是他对长子燕昭烈的要求就更严格了。

    “生个男孩吧。”燕国公对妻子说。

    “女孩就不喜欢了?”琳琅斜眼,作势要哭,“我就知道,你是个偏心的。”

    燕国公点了点妻子的眉心,“女孩为夫自然是中意的,不过总要有个兄弟帮衬,好教她不至于受欺负。”

    长子的性格并不适合当一个引领的兄长。等他半截身子入土,到那时,妻子要是与长子关系仍旧无法缓和,膝下又无值得依靠的子嗣,燕国公想想都能知道她的处境如何。

    只是这些烦心事却不能跟她说,免得把人吓出病来。

    做人丈夫的,若是让妻子时时处于忧虑之中,那就太不称职了。

    燕国公转移了话题,“明日便要回门了,夫人可有什么东西需要为夫准备的?”

    不用他吩咐,沈管家早就备好了三朝回门的礼物,不过他这一问,是为了表示他本人对妻子娘家的尊重。

    他与李父虽为同僚,却是上下级的关系,翁婿相处的分寸要是拿捏不好,最先遭罪的就是妻子。燕国公尽量让她不为这些事操心。

    “有呀,有很多呢。”琳琅扳着手指头数,燕国公将被子往她细腰上提了提,“首先要有一只肥美的大金猪,足够四五十人分而食之,还有我爹爱喝茶,什么龙井毛尖碧螺春君山银针,装几罐过去。我娘呢,她信佛,给她弄几尊檀佛玉佛也就可以了。至于其他人,夫君你看着办吧。”

    她倚着的宽阔胸膛稍微起伏,有沉沉的笑声闷响在里头,燕国公道,“还看着办?你怕不是要搬空整个国公府吧?”

    那小娘子瞬间变得哀怨,扯着他头皮,一双眼睛朦胧似雾,仿佛就要哭出来,“夫君可是嫌弃卿卿了?我就知道,你们男人就是喜欢喜新厌旧的,把人哄到手了,用完就扔。”

    燕国公“嘶”了声,“夫人,有话好好说,别动手。为夫把自己扔了也不敢扔为夫的小卿卿。”

    琳琅遂才满意了,罪恶的小手从男人的头皮上移开,脑袋继续乖巧靠着,又问,“夫君我重不重啊?是不是压疼你了?”

    这明显就是个挖好的陷阱,等着傻瓜往里边跳。

    “夫人明知故问,为夫这胸口都要被夫人压出个深坑来了。”燕国公装作痛苦的样子。

    琳琅瞪他,“什么深坑?好好回话,不想活了么?”

    燕国公低笑,大掌轻拍她乱动的小脑瓜。

    “为夫攒了半壁江山把你换回来,你说你有多重?”

    于是琳琅又笑开了,啵的一声,满足亲了男人一小口。

    一边小声说着话儿,夫妻俩在和煦的午后慢慢睡着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清早,琳琅睡得迷迷糊糊的,又是被男人从被窝里挖出来,她怎么哀求多睡一会都没用。国公丈夫替她穿好衣裳鞋袜,扶着人上了马车。

    “就这么困么?”燕国公无奈搂着人。

    “昨晚梦见夫君年轻了许多,还催着妾身做功课,说做不好要用板子打手心。”琳琅委屈抱怨了一通,“我又没惹你,你干嘛这么凶呀?”

    可能是燕国公对他儿子太狠了,导致琳琅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。

    旁边伺候的丫环们赶紧压下了肩膀,眼观鼻鼻观心。

    这位夫人任性起来是没有理由的。

    连做个梦也能迁怒到国公大人的身上,服气。

    燕国公诧异地回,“真有此事?”

    “真的,你还凶我来着。”

    琳琅去控诉他的墨色长眉,“就这两条眉毛,都缠到一起打结了,可吓人了。”

    他含笑安抚,“兴许是年少,这眉呀,总藏了太多的琐碎事,自然就打结了。现在好了,有了夫人的欢笑作伴,为夫这吓人的眉毛总算能松开见人了。夫人莫急,今晚为夫就见见那个年轻人,好教他知道,这夫人呢,是要放在心间上供养的,怎么能打手心呢?为夫替夫人教训他。”

    “这可是你说的,不许他再欺负我。”

    “为夫从不食言。”

    他勾了勾对方的小指头,一路纵容到了李府。

    得知国公陪着新婚妻子归宁,一家子早就穿戴整齐在外边候着了。

    君是君,臣是臣,有些礼数就算是最亲密的翁婿也不敢随便打破,起码在外表上要维持。

    燕国公贯彻了宠妻无度的信条,自己下了马车,又将琳琅抱了下来。中途琳琅身子打斜,还结结实实踩了他一脚,看得李氏面皮抽搐,恨不得拧了女儿的耳朵来教训一顿。

    燕国公倒是不甚在意,弹了弹衣袍,与李父说着话。

    他身份太高,除了李父,其余人也没资格靠的太近。

    在场的大部分都是女眷,因此燕国公露了个脸,冲着琳琅点了点头,就同李父去书房商谈了。

    临行前,琳琅冲他眨巴了眼睛。

    燕国公稍稍克制笑意,也对她眨了眨眼,惊得李父虎躯一震,差点以为旁边的男人给魑魅魍魉掉包了。

    然后不省心的琳琅就被她娘拎走了。

    李氏心里碎碎念,都成一家的夫人了,怎么还如闺阁少女般天真淘气?国公大人也真是的,怎么能由着珍娘小性子胡闹呢?

    做了国公夫人,夫贵妻荣,琳琅的地位来了个逆转的高升,女眷们都是小心赔笑,就连李朝云,也不得不曲下身子,对她行了个全礼,尽管她并不愿意。

    琳琅倒是不怎么在乎她,摆摆手让人走了,兴冲冲提着裙子往闺房里走,还问她的母亲,“娘,我的小心肝儿最近过得怎么样?吃好睡好喝好吗?有没有想我?老实说,娘你看我的小心肝不顺眼很久了,你没有趁着我不在的时候虐待它吧?”

    李氏觉得胸口有点疼。

    什么小心肝儿,就是一头不知好歹的扁毛畜生!

    自琳琅出嫁后,它成天就喊:“千刀万剐负心汉!”

    一声比一声凄厉,简直叫见者流泪闻者伤心。

    “你以为娘是你呀?娘才没那么小气,跟一头扁毛畜生置气!”李氏没好气。

    “就知道您大方贤惠温柔体贴……”

    “去去去,怎么跟你老子一个德行!净会说好话哄人。”李氏戳了戳琳琅的脑袋。

    琳琅惊讶了,“爹难道会说这种话?”她瞧着不像啊。

    李氏斜眼,“别小看你爹,当年他也是一个翩翩如玉的少年郎,做得一手好诗,不然以你娘的姿色,你爹那木头疙瘩,你娘看得上?”

    琳琅赶紧说是是是娘真是风华绝代风靡万千少男,把李氏哄得舒舒服服的。

    等李氏从女儿的恭维中回过神,已是夕阳西沉的傍晚,琳琅在国公丈夫的搀扶下上了马车,提着金笼回府了。

    李氏惊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李父赶紧问她怎么了。

    妇人恨恨地说,“难怪珍娘今日这般哄着我,原来是为了那个小畜生!”李氏觉得这扁毛畜生太邪门了,把女儿迷得茶饭不思,整天跟一只鸟嘀嘀咕咕神神叨叨的,好不容易琳琅嫁人了,李氏不想这鸟过去祸害国公大人,就扣留在府上了,结果这日归宁,闺女又带走了。

    李父听完之后是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“好了,人都走了,咱们也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李朝云跟着人群走,又抬头,飞快看了眼那离开的马车。

    迟早有一天,她会比琳琅更风光!

    琳琅这次回府跟国公大人秀的恩爱把李朝云给气着了,心急之下,开始为自己暗暗筹划。当然,她筹谋的是大事,跟琳琅那只会炫耀男人的小家子气不一样。

    李朝云始终觉得,她跟古代这些只会争宠的土著女人不是同一个等级的。

    她们想着胭脂水粉笼络男人,而她,想的是扶摇直上!

    虽然李朝云把琳琅当成了对手,琳琅却不关心女主在想什么,她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她家小宝贝的身上。

    “旺财啊,你是不是瘦了?主人瞧着好心疼啊。”

    琳琅手指摸了摸鹦鹉的脑袋。

    鹦鹉转过头,啾啾去啄她手心,显然也是一副充分的热泪盈眶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旺财啊,主人听说,你成天喊什么负心汉,说谁呢?”

    小家伙立刻作出一副昏厥的样子,仿佛被毙掉在琳琅的掌心。

    琳琅逗笑了,原谅它了。

    妻子抓了一把香浓的葵瓜子,放在国公大人的手心,撒娇道,“夫君,你帮我剥嘛,好不好,人家指甲脆,剥得不好。”

    马车内除了夫妻俩没有别人,主要是燕国公觉得,他妻子在无人的时候特别娇俏可爱,什么都敢赖他。

    嗯,姑且算是一种小乐趣吧。

    于是燕国公从善如流给她剥了瓜子。

    他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得到妻子的鼓励,结果这小女子转头全喂给了那只小鹦鹉,一边喂一边还怜惜地说,“旺财啊,快吃,不用怕,吃完还有,管够。”

    燕国公似笑非笑,“夫人是不是太偏心了?”

    琳琅觉得吧,会说话的男人很多,会说话又能讨她欢心的鹦鹉不多,理直气壮地说,“没错,妾身的心就是偏了,夫君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燕国公黑眸微闪,“不必九头牛,为夫一人便能拉你回来。”

    高大的男人犹如玉山倾倒,将她镇在山脚下无处可逃,仿佛天灾顷刻便要降临。

    然而,薄薄的唇瓣温润摩挲过嘴角,转至耳背,最后落在她的眉眼上,缠绵而蜿媚,从骇人天灾变成了万里晴空。

    琳琅眼睛眨了眨,“夫君你要做什么?这光天化日之下你莫不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莫不是什么?”燕国公饶有兴致地问。

    琳琅眼波流转,突然一脸正色,“莫不是想要做那山头恶霸,见小娘子丽色无双,要抢回去,做那压寨夫人。”

    “若燕某果真如此,小娘子当之如何呢?”

    燕国公笑着配合她演,也不计较自己从堂堂权势国公沦落为山头草莽大当家。

    又见这个丽色无双的小娘子云袖掩面,演绎鲛人泣泪的凄美情态,“那自然是,愿以一死,以证我对夫君的明月之心!”

    说着,她猛地扑向车门帘子。

    明知道琳琅是在做戏,燕国公的眉头依然一跳,手臂闪电般伸出,稳稳箍住她的腰身,把人卷了回来。

    其力度之大,令琳琅不禁诧异转头,唤了声,“夫君?”

    就连鹦鹉也仿佛察觉到男人的不同寻常,抬起脑袋炯炯有神盯着他。

    燕国公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随手把外衣丢开,特别精准罩住了关着小鹦鹉的金笼,气得小家伙嚷嚷大叫千刀万剐负心汉——谁叫主人只教会了它这一句脏话。

    琳琅还没得及解救她家的小宝贝,又听得燕国公道,“往后,可不许用这般招数来吓为夫了。”

    小娘子笑嘻嘻倚着他,“夫君可是怕我被他人抢了去?”

    燕国公神色淡然,“若敢来,便教他有去无回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夫君不怕,为何这般紧张我?”

    男人低头,将她耳边松松缀着的一缕发挽回耳垂,露出一只皎洁通透的明月珰。

    “夫人心思通透,何须来问为夫?”

    “不嘛,我要听你亲口说。”

    琳琅继续痴缠着人。

    燕国公点了点她额头,“你呀,我之软肋,如之奈何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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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评论问作者菌是否恋爱了???福尔摩斯呢?

    好吧,亲爱的,咱们瞒不住了,公开吧。

    不骗你们。

    真的。

    作者菌在晋江养了一群娇俏可爱的女朋友,这群女朋友不吃糖,还特别爱吃玻璃渣。

    偶尔想甜的作者也很绝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