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位,你要看到是随机防盗章节,那就是你v没买够一半章节啊。 大叶青菜因含有极少混沌水,长久食用,好处潜移默化;他给的野兔同样受了混沌水好处,却因着喂食的分量更少,再有人食用并不会觉得热流涌动,只会微微发热出汗而已,不过多多食用野兔肉,也极有好处。
两样好处放在一起,自然对少城主极是有益。
叶殊见晏长澜走出来,还未等他招呼,便先问道:“少城主,不知上次吃得可好?” 晏长澜瞧着叶殊,笑道:“滋味极好。”说话间,他竟有些忍不住看向叶殊的背篓。
叶殊见他这般情态,眉头微挑:“既然少城主喜欢,日后在下每一旬都送来一些。”
晏长澜闻言,忙推辞道:“不必你送!不过这滋味的确极好……”他想了想问,“不知叶兄家中还种有多少这青菜?”
叶殊道:“倒有一亩,长得也不错,倘若吃的人不多,倒可以供上数月。”他虽是面色平淡,话中之意倒非如此,“少城主每日食用也是足够。”
听叶殊这样一说,晏长澜面色有些赧然。 随后他便正色说道:“先前救你只是举手之劳,你能叫我品尝如此美味足矣,日后我虽还想吃这青菜,但却不能白拿,我每月给你菜钱罢。”
叶殊摇一摇头:“少城主若要给钱,在下不能领受。”
晏长澜也非是不知变通之辈:“不若这般,你送我青菜,我送你米面衣裳,如何?”他朗朗一笑,“你我相识也算缘分,日后友人之间互相来往,也属寻常。”
叶殊听他这样说,略作思忖。
说来他如今身份与这晏长澜乃是天差地别,晏长澜却始终不曾傲慢相对,着实叫他又几分好感。更何况晏长澜颇有可能便是天狼,也叫叶殊对他与旁人不同。 思忖之后,叶殊便点点头:“既如此,在下若再有所需,便寻晏兄索要,除此以外,每三日我摘些青菜挂在山腰一株粗木枝杈上,晏兄遣人辰时来取就是。”
晏长澜一听,也没意见,便爽快答应。
两人这算是有了一份交情,不过这交情暂时还很浅薄,说完那“正事”之后,两人便已经相对无言。叶殊也无意在此处久留,在将背篓里的一大串大叶青菜并三只野兔给了晏长澜后,也就告辞离去了。
回山以后,叶殊每日除却用饭就是修炼,除却每三日摘些大叶青菜、捉几只野兔或是山鸡外,所有时间都用在了修炼上。
如今灵气太过稀薄,他手中并无能布阵聚灵之物,因此只能以水磨工夫,一点点慢慢炼化天地灵炁,积蓄根基。但饶是叶殊早有准备,进境也实在太慢,他已来此一月,连正式晋入炼气一层都尚且不能,可见修行之艰难。 叶殊不曾气馁。
能重回一次已是恩赐,眼下这些难处不过是磨砺罢了,不值一提。他今生资质寻常,但只要他能弄到足够的资源,也就是比旁人突破晋级难些,着实算不得什么大事。
然而,就在叶殊一心要重新进入修炼之路时,有一名不速之客却是倏然出现在了这个山头里,并很快爬上了山。
下一刻,叶殊便已惊醒。
迷阵是被设在山腰上方的,晏长澜那边派的人急于回去复命,想来并不会触动它。而若是其他人进入迷阵之内,应当要被困在其中才对。 然而此时来人却已接近了茅屋,莫非是迷阵已然无用了?
叶殊心中泛起一丝怒意,却不动声色,推开门走了出去。
远远地,有个翠绿衫子的少女步子轻快地走过来。她的面貌姣好,虽非是什么绝色,却也楚楚动人。
此刻见到叶殊立在门前,她便露出个笑容:“殊少爷,婢子听说你已恢复了?这可真是太好了!”
叶殊定定地看了她一眼,见她眸光中微微有些闪烁,却是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:“红鸳姐,我已恢复了,这些年多谢你的照顾。”
红鸳有些心虚,但想到这些年的确是自己照顾了殊少爷,也就拂去了那一丝突然生出的愧疚。她想着,虽说当年是她喂了殊少爷一碗药,但当时他们不过是旁支,还失了依仗,要想跟树大根深的俊少爷作对,一定落不得好处的!反倒是她喂了药后,殊少爷是过得艰难些,不是也活下来了吗?因此,她并不曾做错的。
思及此处,红鸳就笑了:“都是婢子应当做的。”
叶殊看她这般,念头一转便知此女心思,心下冷笑——背主之辈,也只得自欺欺人了。
之后叶殊并未请红鸳入屋中去坐,而是将她引到屋前的几个木凳旁,给她倒了杯普通的泉水:“红鸳姐,你今日不上工么?”
红鸳坐下来,笑意不减:“是。听闻殊少爷好了,婢子便趁这机会,过来瞧瞧。殊少爷,你可还缺什么?婢子定然想法子给你弄来。”
叶殊摇头,很是木讷:“不用了,我这里自给自足,能吃饱穿暖。倒是红鸳姐你,上工时留心点,听说我有些堂兄堂姐……”说到这里,他似乎有些难堪地改了口,“……听说叶家有些嫡系的少爷小姐不太好相处,别叫他们抓到法子磋磨你。”
红鸳倒是挺感激叶殊的关心的,不过她的眼神有些飘忽,脸上也飘起了一朵红云:“哎……这个倒是无妨,婢子也……”她声音轻轻的,有点害羞,“……也有人照拂一二。”
叶殊盯着红鸳,突然问道:“红鸳姐,你是不是有心上人了?”
红鸳一听,心里一个“咯噔”。
她想起自己本来的身份了,殊少爷长大了,她原本该是……但是她看向叶殊时,却发觉叶殊非但不曾有气愤,反而好像还挺替她高兴的,顿时放心不少。
也是,当年殊少爷还那么小呢,哪里记得那些?好几年过去了,殊少爷可能都当她是亲姐姐了,不然也不会如此关怀。
于是,红鸳忍不住对叶殊更热切了些。
她其实心里也很明白,如今她同殊少爷的关系越亲近,就也越是能亲近俊少爷,殊少爷当她是姐姐,要是她能借机跟了俊少爷,殊少爷也定然不会怪她的。
——红鸳并不知晓叶殊并非那懵懂的原身,只以为叶殊仍旧与从前一般浑噩呢。她自然也更不知晓,其实就算是原身痴傻,不知从前被害,却也心如赤子,能看出她对叶俊有意。而原身只为了红鸳那偶尔的怜悯,都愿意替她达成心愿。
叶殊与红鸳虚与委蛇一番。
红鸳后面倒是真心相信了叶殊待她一片真诚,终于也主动跟他吐露心思:“婢子的心上人正是、正是俊少爷。只是身份有别,婢子不敢奢望其他,只愿能在他身畔有一席之地足矣。只可惜,便是如此也千难万难。”
叶殊却说道:“红鸳姐品貌不逊于任何世家小姐,俊少爷能得红鸳姐的倾心,是他的运道才对。”
红鸳苦笑:“哪里能这样说,原本便是婢子配不上俊少爷。”
叶殊摇头:“配得上,红鸳姐和俊少爷般配得很。”
红鸳见他这样固执,只以为是叶殊重视她所致,却不知虽说叶殊对她的话中十句之中九句是假,偏这一句“相配”,却是真的不能再真了。
约莫在此处消磨了有一个时辰,红鸳便告辞了。
叶殊取了一只寻常的山鸡给她,那被混沌水养出的大叶青菜,却是一片叶子也不肯便宜了她。而红鸳却反倒是心中安慰,于她看来,这野味自是比叶殊自己种出的菜要贵重得多。
待红鸳离开后,叶殊的神情微冷。
因着忙于修炼种药等事,他险些忘了此女,如今她主动前来,必因叶俊指示,心怀恶意。既如此,他也该使些手段,满足原主执念。
红鸳身为婢子,身份确实低微,以叶俊野心,哪里肯娶一个婢子为妻?加之红鸳不仅身份不能匹配,本身更是忘恩负义,叶俊或者心胸狭隘,狠毒手辣,但他自也能看出红鸳品性,更不会接纳如此之人作为妻室。
但也是叶俊有如此野心,叶殊反而有谋划余地。
红鸳远不及世家之女,但若是她能带给叶俊更高的利益,叶俊自也会忍下其他,而迎娶红鸳为妻。
如今叶殊便要寻一个法子,让红鸳有能打动叶俊之物。
只是,若真是好东西,岂非便宜了这一对男女?叶殊虽非恶人,却也睚眦必报,他既有心满足原主遗愿,又要念头通达,自是得让叶俊与红鸳成就好事,又互相折磨,方能满意。
混元珠如今算是认叶殊为主,但他如今几乎还无境界可言,对这混元珠便只是稍微炼化。随着日后他境界提升,修为提升,混元珠还能继续被其炼化,也拥有更多用处。
不过,如今此珠用处虽是寥寥,叶殊却很看重。
混元珠内小岛约十丈方圆,上有一丈方圆地面略微向下凹陷,可将外物放置于其中保存,万年不腐,若是活物则不能收纳——倒非是始终不能,而是须得等叶殊境界再有数次提升后才可。但哪怕如今不能,于叶殊而言也极好了,须知他曾经所得乾坤袋、须弥戒子等物,内中亦不能放置活物,且便是死物也只是腐朽得慢些,莫说是万年不腐,十年不腐也绝无可能。
故而哪怕只有这“不腐”一个用处,也能给叶殊带来极大便利。
当然,这仅是一桩较为实在的用处罢了。混元珠真正的好处,乃是那由黄竹汲取聚集的混沌水。此水当真能滋养万物,不仅可增添草木之物生机,纵然是金铁之类,亦有极大用处。
对于草木之物,叶殊几次试过后,大略推知这混沌水若仅用以栽种凡间草木,哪怕是凡人推崇之珍稀品种,一滴兑水万斤后也依旧效用非凡;若是用以栽培灵花异草、珍贵药材,则视其所需生机而定,但不论如何,一滴水将数十年药性转为数百上千年,也不在话下。
除此以外,叶殊曾将后厨一把半炖铁刀浸泡在兑过混沌水的水盆之内,尽数淹没后,不多时,上面些许铁锈已然褪尽,其刀身慢慢缩小了一圈,刀锋却渐渐变得锐利起来,寒光四射,几可伤人。这哪里还像是凡铁?几乎近似于铁精甚至玄铁了。
由此可见,这混沌水不仅驱除了刀身内的杂质,叫铁刀品相提升了一些,还将其催化,使得它的特质也有所改变,仿佛变成了另外一种更为珍贵之物。
而这两样功效虽能令叶殊惊喜,他却更在意混沌水对于生灵的好处。
前些时日,柱子上拴着的一只野鸡因腿上有伤,又几日无食可吃,生气减弱,奄奄一息,叶殊心中一动,便取了一杯兑过的混沌水喂它喝下。下一刻,那野鸡便迅速恢复元气,就连那腿上的伤口也很快愈合,十分神异。除此以外野鸡再无异样,后来叶殊将它宰杀吃了,却觉那野鸡肉滋味鲜美,比之先前所杀的几只野鸡强上许多,尽数吃完之后,更隐约觉出丝丝热流在体内流淌,很是熨帖……单单只吃那大叶青菜时,却是并无这般感受。
过后叶殊用其他大小野物再多试几次,便发觉越是精壮的活物所得好处越多,往往可叫它们强身健体,皮毛更为鲜亮,脚爪牙齿也更加锐利;可若是治疗伤口却有不同,越是伤重,效用越弱,就得将混沌水兑得更浓一些方可——实则这伤口愈合加快非是混沌水有治疗之用,而是它提升野物生机,叫其肉身强健,自然便让伤势好转。若非是这等伤势,而是中毒之类,混沌水也只能尽力吊命罢了。
事过之后,因着这些野物都得了好处,叶殊自己便也服用了一些。
才刚喝下一杯兑过的混沌水,他便感觉到一股几乎有些发烫的热流在经脉里流动不休,又很快渗入血肉之中,内外涌动,叫他整个人都有些发热起来。他能察觉到,先前亏空的身子似在不断地被补足,舒适之感胜过喂食过混沌水的野鸡之肉。与此同时,他的肌肤上也溢出一层薄汗,这层薄汗略带黑色,略有腥臭之气,应当是带着些许毒素。
叶殊稍一思忖,便知这恐怕是当年那一碗药残余之物,原本应当在他打下根基时由灵气带出的,现下这混沌水已先襄助了他一把。
后来叶殊便小心将那混沌水慢慢加浓,每日服用。
如此下来,他的身子元气充沛,干瘦的四肢也贴了些肉,肌肤之上亦多光泽,瞧着比寻常人还更健朗些。
只不过,每日所出那一滴混沌水颇是浓郁,叶殊到底也不敢将其全部服用,故而每日取半滴用以试验,另半滴则用来吞服……此亦为叶殊自身极限,再多便不能承受。而不知为何,连续吞服好几日后,他竟隐约觉得,自己在吸纳天地之气时,似乎也顺利了一丝。
因此叶殊更加坚定,每一日吞服混沌水之事,绝不中断。
一面修行,叶殊也一面翻阅那老大夫所给的黄皮药书,将凡人的大夫常用哪些药材、如何采摘药材等牢牢记住,随后才去山中寻药。只稍微去得深些,就能见到不少草药,只是大多年份不足,少数生在偏僻险峻之地,药性便更充沛些。
叶殊大约摘了有小半篓,并未放入混元珠内,而是直接背了回去。之后他利用兑过的混沌水将其中少数药龄稍长的浇灌一番,使其药性更强,还有些原本脆弱的,也增补一番……等整治得差不多了,最终摆放在桌上的草药,品相瞧着就好了几分。他这番处理皆不过分,所出之物药龄最高也就五十年,称不上什么贵重山珍,但若只是卖上些银钱,换取一些所需之物,却并不难。
心里将自己的一些打算捋过一遍后,叶殊吃过午饭,去后面田里摘了许多大叶青菜放进背篓里,再给之前捉过的几只兔子灌进一些冲兑混沌水,把它们敲晕了绑住,也放进背篓里,最上面则放上那些药材。
然后叶殊再不停留,就往山下走去。
到了城门口,叶殊抬头看一眼这城门。
此处仍有许多兵士把守,见到叶殊走过来,并未阻拦。
叶殊略顿了顿,径直走了进去。
——自打晏北做了城主以来,城门口来往出入便皆无费用了。
入城后,叶殊径直去了医馆。
鸣山城中医馆并非只有一处,但这一家却是颇有些年头了,里面虽只有一位老大夫,但他颇有医德,医术也很高,故而很受城民尊敬。
医馆不太大,门口有药童守着,见到叶殊走过来,就问道:“你是看诊还是抓药?”
叶殊说道:“前些时日受了医者的看顾,如今来送谢礼,烦请小哥帮忙通报一声。”
药童听他这样客气,又仔细打量了他一番,忽而说道:“我认得你,确是在这里调养了几日。我这就去同师父说!”语毕他急急忙忙就走进去,没多久很快出来。
叶殊立在原地没动,听见动静看过去。
药童就说道:“师父说请你进去,快来。”
叶殊便同他进去,一路上左右看了看,并未见到有人看诊,只有人在寻药童抓药。
那老大夫则坐在正堂药柜前,也正看了过来。
叶殊颔首示意:“老丈,晚辈前来拜访。”说话间,他将背篓取下,从里面掏出一包袱药材,放在老大夫的面前,“前日里去山里摘了几株药材,其中有品相不错的,便想拿来换几个银钱使使。
老大夫温和地笑笑:“让老夫瞧一瞧,若是好的,老夫便都收了。”
叶殊点一点头,主动将那包袱解开。
霎时间,一股浓郁的草药香气便传了出来。
老大夫微微吃惊:“后生,这些药材药性颇足啊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仔细查看起来。
“三七、黄芪、五味子、地黄……”老大夫一样样看过去,最后目光落在了几片暗红色的山芝和一根有手指粗细的参上,“山芝还小,不过这参倒有五十年药龄了。”
叶殊说道:“能采到这颗参,也算是运道好。”他略顿一顿,“当初晚辈能迅速恢复,多亏了老丈的关照,晚辈身无长物,唯有刚采到的这一颗参尚看得过去,便将其送给老丈,还望老丈收下。”
老大夫一怔,旋即推辞道:“后生不必如此,当日都是少城主心善,老夫只是适逢其会罢了。这一颗参能换百两银,不是小数目,后生拿了银钱,手头也可多些积蓄。”
叶殊摇了摇头:“老丈不必推辞。诚然当初是少城主救了晚辈一命,但老丈对晚辈多加照顾,还允晚辈翻阅药书,若是老丈不肯收下这参,晚辈实在心里不安。”说话间,他从衣襟里取出包好的那药书,也推了过去。
老大夫接过药书,看向那颗参时,却是眉头微蹙,似有为难。
叶殊又将那背篓一指,说道:“还请老丈先收下参,再为晚辈算一算其他药材能值几何。此后晚辈还要去一趟城主府,给少城主送些山货,聊表谢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