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方才我也有这方面的怀疑了。”康戈苦笑,搓了搓手,“这可实在不算是什么好事啊。”
“是啊,我一听说张栋和林珍一直私下里都有联系,差一点傻眼。”颜雪叹了一口气,“林珍这个人还真的是让人不知道怎么形容好!就感觉她没有一件事是按照套路出牌的,你说她与众不同也好,特立独行也罢,似乎都有点高看她了,她做事就凭冲动,不怎么走脑子。
可是如果你说她是一个冲动不动脑子的人呢,她偏偏又有一些自己的小花招小诡计!
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张栋不但知道林珍活着,还知道林珍李代桃僵的小把戏,那就完全可以排除掉他错把白月妮当成是林珍杀害的这种可能性,如果说他是专门冲着白月妮去,想要处心积虑的杀了白月妮,那这好像也不太现实,毕竟这两个人也没有什么交集啊!”
“确实是找不到张栋有必要对白月妮下手的动机,但是目前也不能完全排除他把白月妮错认成了林珍的可能性,毕竟之前的那些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单方面的说辞,假如在这些事情发生的前后顺序上面,他没有完全对我们说实话呢?假如说他是先误杀了白月妮,之后才知道林珍的那些计划,还有她躲在哪里,那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。”
颜雪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,向后靠在椅背上,闭上眼睛,长长地叹了一口气。
“为什么啊……为什么……”她有气无力地哀叹,“每天轻轻松松的生活,太太平平的,不舒服么?为什么非得在冒险和违法的边缘试探呢?
如果我要是即便什么事都不做,每天就是吃喝玩乐,我爸妈也给我足够的钱供我开销,我完全不用考虑生活开销问题,那我肯定选一份不图收入,就凭兴趣爱好去做的工作,遵纪守法,让自己过得开开心心,舒舒服服,绝对不作妖!”
“所以说嘛人还是要忙一点,有点自己的事情做,人生有点目标,有努力的方向,不然的话太无聊太清闲就会空虚,太空虚就会做出一些为了找刺激而做出来的蠢事!”康戈笑道。
“现在当天晚上参加那个化妆舞会的人大概身份确认了三分之一左右,这些人里面没有具备杀人动机的,并且还包括了几个压根儿就不认识林珍,也不认识白月妮的。剩下的那三分之二左右的参与人员,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,身份确认起来还有点难度。”
白雪有些头痛,她叹着气,最近她遇到的烦心事儿有点多,连带着这个案子都有些让人恼火起来,明明看起来似乎也没有特别复杂的那么一个案子,可就是没有办法锁定一个有重大嫌疑的对象去深入调查,每次似乎找到了什么可疑人物,很快就又被推翻了。
就好像在一个镜子迷宫里,看起来处处都是路,可是看起来是路,走起来却碰壁。
“你别着急,这种时候最不能有的就是烦躁情绪。”康戈看出颜雪的状态不大好,伸手在口袋里摸了摸,摸出一个小东西,伸手轻轻一抛,那东西划出一道抛物线飞翔颜雪。
颜雪几乎是下意识地伸手接住,接住一看,是一颗巧克力太妃糖。
“你干嘛呀?当我是小朋友么?”颜雪一看是一颗糖,顿时失笑。
“谁规定‘大朋友’就不能偶尔给自己一点‘甜头’呢?”康戈耸肩,又从口袋里摸出一颗,扭开糖纸把里面的糖放进自己嘴里,嚼了几下,舒展开眉头:“果然吃点甜的心情好很多。”
颜雪平日里没觉得自己有爱吃糖的习惯,但看康戈一脸享受的大嚼特嚼,便也依样学样地剥开糖纸,把那颗太妃糖放进嘴里嚼了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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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妃糖滋味比较甜腻,嚼了几下之后,被包裹在中间的黑巧克力夹心就融化出来,微苦的巧克力香气瞬间充满了口腔,中和了太妃糖的甜,也被太妃糖冲淡了苦味,唇齿留香。
“神奇!也说不清为什么,这么嚼着嚼着,就真觉得心情好一点了似的呢?”颜雪觉得有些惊讶,她记忆当中,可能从四五岁之后就没有再被人用糖果哄过了。
“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神奇的,糖可以刺激我们的大脑分泌多巴胺,多巴胺让我们感到开心,不过这都不是真正的原因。糖说白了,就是一个道具而已,真正让人觉得安慰的,是有人安抚自己情绪的这个行为,困境中、烦恼中的人都是孤独的,无助的,这种时候有人愿意关注自己的情绪,这个行为才是让人感到安慰的真正原因。”康戈回答得很随意,同时又似乎带着几分认真。
“那回头我也买包糖备着,以后遇到瓶颈了,咱们互相多多鼓励鼓励!”颜雪对康戈的观点深以为然,她自从蜕变成了“风火轮”之后,不管在亲戚面前还是同学中间,都被认为是无坚不摧,所向披靡的那一种,所以得到的规劝明显大于安抚。
然而在内心深处,每一次感到烦恼的时候,的确如康戈所说,她觉得自己仿佛站在一座孤岛上,与世隔绝,或者是一个人站在了全世界的对立面,其他人要么认为她无往不利,根本不会被什么困住,要么一心想要挑战说服她,并没有人关心她的感受。
“没问题,等忙完案子有空了,去超市‘进货’!”康戈笑呵呵应了下来,“眼下呢,我们倒是有一个比较省心的地方,张栋作为半个瘾君子,基于瘾君子的特征来说,他的诚信度不是特别高,但是很庆幸我们不用担心他的行踪问题,毕竟需要进行戒断,他除非身上插翅膀,否则根本没有机会跑掉。”
“这倒是!所以咱们暂时不用先去烦恼他,我看要不然再和白月妮的父母聊一聊吧!”颜雪想了想,决定把自己大胆的想法说给康戈听一听,“我觉得会不会案子的实际情况还没有我们最初的判断来得符合常理,白月妮并不是被当成林珍误杀,而是凶手本身就是以她为目标,冲着她去的呢?我们一开始的调查方向定位错了?”
康戈也同意她的观点,并且想得也更多一点:“嗯,我也有过这样的猜测,林珍这边平日里虽然社交范围比较广,涉及到的圈子比较杂,接触的陌生人也比较多,单纯从被犯罪的风险来看,很显然林珍要比生活中规中矩的白月妮要更高风险一些。
再加上白月妮父母在来之前也在电话里说,白月妮没有什么交恶的仇家。
从案发现场的状况来看,很显然对方并不是图财,下手干脆利索,位置选在死者的颅骨和颈骨的接合处,光是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,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谋杀,绝对不是临时起意。
白月妮本身是外地人,在w市没有什么亲戚朋友,又是死在林珍家中,所以这种情况下,目标是林珍,错杀了白月妮的可能性确实是相对更大的。
只是现在我还有一点问题没有想明白,总觉得有点不合理。你考虑过为什么凶手要用那样的一种金属签子作为凶器来杀人么?又为什么要把签子留在尸体上不拔走?”
“这倒是,林珍的房子里面那么混乱,菜刀也好,水果刀也好,剪子也好,什么都能拿得到,为什么偏偏要用那种烧烤用的金属签子呢?明明从杀人手法来看,显得很专业,怎么到了杀人工具这里又给人一种很仓促的感觉呢?”
“所以我倒是有一个猜测,”康戈一边说一边从桌上拿起两个人方才吃的糖纸,用手在桌上一下一下的舒展平整,“我们要找的这位嫌疑人,很有可能并没有咱们以为的那么熟手,杀人也完全是临时起意之下,赶上了一个‘天时地利人和’的外在条件。”
“可是一个临时起意的生手,完全没有任何的事先准备,怎么会知道准确的从那个一击必死的位置上下手呢?”颜雪觉得有些难以理解,“从后脑那个位置下手,上一次我听说这种事,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,听家里大人说起来的,后来又听局里的老前辈讲过。
说早些年有那种四处流窜的抢劫团伙,专门趁行人不备,用榔头打人后脑,然后抢东西走,导致了很多人伤重不治,直接就死了。”
“我问你一个问题,我记得你和我说过,你那个表姐从小好像经常欺负你对不对?还动手打你?我没记错吧?”康戈忽然问了一个题外话。
“是啊,你没记错,这事儿我和你讲过。”颜雪点头。
“那在你跟她因为年龄差造成的体力差距还没有拉开之前,你拿她没有办法,但是有没有在脑海里面想象过,如果有一天你可以还手,你打算怎么打回去?”
“那肯定想过啊,而且不止一次想过……”颜雪恍然大悟,“哦!你的意思我明白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