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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5章 最珍贵的礼物

小说名:大田园 | 作者:如莲如玉 | 类别:都市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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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是什么情况?直播间里的观众也蒙了,包大师和大师兄的吹奏,好像被这位鄂温克大叔给抢了风头?

    难道,这位大叔才是真正的高手,果然都是高手在民间啊!

    终于,得力克缓缓地睁开眼睛,他收起口中的口弦琴,站起身来,挨个抱住周围的驯鹿,亲昵地贴贴它们的大长脸。

    驯鹿也伸出大舌头,轻轻舔着他粗糙的脸颊。这一刻,终于能够感觉到,他和这些驯鹿之间,像真正的朋友一样心意相连。他甚至能感受到每一只驯鹿的情感和它们的想法,这简直太神奇啦!

    挨个和驯鹿亲近一番之后,得力克来到田小胖身前,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皮衣,然后摘下狍子帽,深深地向田源施礼:“感谢你,我的兄弟,是你帮我打开了一扇遥远的大门!”

    “一家人,都是一家人!”田小胖抱住得力克强健的胳膊,“是你们对古老传承的坚守,以及对森林和驯鹿的热爱,才唤醒了你灵魂中的记忆。”

    两个人彼此揽着手臂,一起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可是,直播间里的观众,却有点瞧得云山雾罩,不知道这两位在打什么哑谜。

    鹿群忽然一阵骚动,纷纷向后退去。然后,就听到小丫的一声欢呼:“大豹子小豹子,它们回来啦!”

    只见从东边丛林的方向,正有两只半大的小豹子欢快地向这边跑过来,在它们身后,雌豹迈着优雅的脚步,不过却并没有太过靠近。

    “是它,我在林子里见过这只豹子。原来它是你们的伙伴,难怪没有攻击我的鹿群。”得力克满眼敬畏地望着雌豹,他知道这种猛兽一旦发动攻击,是多么的凶残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几个小小的身影已经飞跑着应了上去,小囡囡和小光光各自搂住一只小豹子,开心地在地上打滚。

    田小胖抓抓后脑勺:好像回去又得洗澡洗衣服喽。

    可是,这种重逢后的相聚,是多么的可贵,还是不要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好。

    “欢迎你们回来。”小丫朝着雌豹招招手,雌豹将嘴里叼着的东西放在地上,低吼一声,算作应答。

    直播间里的观众也终于获得安慰:“原来,包大师和大师兄的吹奏,引来的是豹子一家!”

    “又多了个豹神的绰号吗?”

    “我看到了,豹子竟然叼着一条猪大腿,可怜的猪不戒啊,你死得好惨啊!”

    “小豹子好可爱,我也要抱抱——”

    然后,字幕就全都是一片抱抱。

    小丫朝着雌豹走过去,然后吃力地拎起地上那个血乎连拉的猪大腿:“谢谢你的礼物!”

    雌豹又是低吼一声,然后就伏在地上,静静地望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和两个小娃子撕疯。

    “哎呦妈呀,原来动物也懂得报恩!”

    “这恐怕是最有意义的礼物,我也要去田小胖加啃猪大腿!”

    “本人已品尝,真香!”

    下面又是一片“真香”。

    田小胖也乐呵呵地点点头:“不错不错,没白养你们娘几个。不过以后就不要送礼了,你们自个够吃就好,人家野猪也不容易啊,都是为了生存。”

    这个当然不可能是猪不戒,老猪现在基本上天天都跟着包二懒混呢。不过,林子里的野猪群确实很多,别说雌豹一家三口了,就算是养两只东北虎,也觉得没问题。

    看看时间也到了中午,田小胖就宣布收工,下午再接茬干,这活儿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工的,赶在封冻之前能栽完就好。

    在雌豹反复的呼唤下,两只小豹子这才恋恋不舍地随着它回归森林。鹿群也散了,得力克也不管自己的那群驯鹿,直接跟着田小胖回村。他知道,有白鹿王的引领,在森林中,没有谁能伤害到它们。

    得力克带来的那只大狗,紧跟在主人身后,跟着跟着,就觉得背上一沉,是小猴子当腻了猪骑士,想尝尝狗骑士的滋味。

    青色的大狗只是回头用舌头舔舔小白,然后就继续往前走,丝毫没有什么不满,甚至,它的狗脸上好像还很兴奋似的。

    “兄弟,你的这只猴子很厉害。”得力克忍不住赞了一句,他的大狗,敢和野狼叫板,凶得很,可是被小猴子的猴爪子拍了两下,就老老实实。

    等进了田小胖家的院子,大青狗忽然开始炸毛,因为它嗅到狐狸的气息,然后就发现在窗根下晒太阳的火狐狸,立刻就要扑上去撕咬。

    得力克赶紧喝住大狗,他倒是没太在意这只狐狸,而是被柴垛那边传来的叫声吸引。

    “兄弟,这是什么怪鸟?”得力克愣是没瞧出来。主要是沙雕穿着小背心,脑袋上套着半截袜子,造型实在有点辣眼睛。

    正好,小丫给大雕切了一条猪腿肉,然后把它的眼罩给拿下去,得力克这才一声惊呼:“金雕,好大的金雕!”

    说完,无比羡慕地朝田小胖竖竖大拇指:“兄弟,豹子金雕这种猛兽和猛禽你都能驯服,简直太厉害啦!”

    田小胖咂咂嘴:“俺也不想啊,都是捡回来的伤号,把俺这当动物医院了,一个个的,还得当大爷伺候着。”

    “别人想伺候,还没有这个资格呢——兄弟,这只金雕用不用我帮着你熬一熬。哥哥我可是熬鹰的老把式!”得力克也是见鹰心喜,不免有些手痒。

    不少民族都有熬鹰训鹰的传统,其中以哈萨克牧民为最,他们驯养的金雕,甚至可以帮助放羊。如果有狼群袭击羊群,它们就会勇敢地驱逐恶狼,是哈萨克牧民的好伙伴。

    最令人称道的是,这些民族驯养猎鹰,每到繁殖季节,就会把猎鹰放飞,让它们能够繁育后代,种群不会因此而消亡。

    这才是真正把动物当成伙伴,平等对待;而不是把它们当成某种工具。

    不过熬鹰的过程,对人和鹰来说,都实在太过煎熬,田小胖是肯定不会这么做的,就像大雪和小雪,从小养起来,也没熬过,照样听话,根本没必要遭那个罪。

    进到屋里之后,田小胖把大猪腿收拾一下,放在大盆子里面,用盐水先泡着,等把血水泡出去之后,下午再烀,正好晚上吃。

    午饭杨老爷子都已经做好了,又炒了几个菜,大伙分成两桌,开始用餐。来了朋友,当然少不了好酒,得力克的酒量很不错,一斤下肚之后,才有些微醺,话也渐渐多了起来。

    说的最多的,还是他的族人,他的驯鹿。据得力克说,迁出森林之后,许多族人都染上了酗酒的毛病,整天借酒浇愁。鄂温克人离开森林和驯鹿,也就没魂儿啦!

    他们的老酋长、已经近百岁高龄的老祖母玛利亚·索,一直忧心忡忡,担心再过几代之后,驯鹿鄂温克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。

    当地政府兴建了民族村,或许是真的希望鄂温克人能过上安稳的定居生活。可是,这真的不是他们所希望的生活。森林,驯鹿,猎枪,自由,这些,才是鄂温克人的灵魂……

    不过,得力克现在成为一名真正的萨满,或许,回去之后,可以帮助族人,重拾过去的荣光。只是这条路,注定充满荆棘。

    看着得力克说到动情处,眼泪噼里啪啦地落到酒碗了,田小胖的心里也不大好受,可是,不仅仅是鄂温克人,全世界的土著,现在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。

    他只能端起酒碗:“得力克大哥,俺不能给你们什么承诺。只有这句话,希望你能记住:如果你的部落无法生存下去,可以迁到俺们这边。这里的森林,永远向你就和你的族人敞开怀抱!”

    在未来,田小胖的愿望是承包越来越多的森林,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,尽可能多的帮助一些人。

    尤其是这种,涉及到民族的传承和繁衍的大事情。最可悲的事情是:虽然他们还流淌着本民族的血液,可是却连自己民族的语言都不会说,本民族的文字都不会用。民族传承消亡,才是最令人痛心的。

    得力克用袖子使劲抹了一下眼睛,然后郑重地从脖子上取下一件古朴的吊坠饰物:“这是我们部落萨满传承下来的,今天,我要把他赠给我最好的兄弟,鄂温克人最好的朋友,请务必收下!”

    既然是人家的传承之物,田小胖还真不好收下;可是,他更能感受到得力克的心意,知道这件信物,更是一个沉甸甸的承诺。

    不过,礼物必须有来有往。田小胖在身上摸索两下,还真没有合适的礼物。于是起身打开柜子,然后,取出来一截短杖。

    可以看出来,这是用某种鹿角磨制的短杖,长约一米,光滑晶莹如玉,可以当手杖。如果是萨满使用的话,那就相当于法杖。

    小猴子手快,也掀开柜子查看:好宝贝啊,啥时候藏到里面的,偶怎么不知道呢,应该修理成一根金箍棒的——

    它哪里知道,这是田小胖刚刚从燧石之珠里面花了大价钱兑换出来的,所消耗的能量,甚至都超过了三只草原狼!

    当然,作为小当家,小丫是知道一些的,但是,她是肯定不会说的。

    彼此郑重地接过对方的礼物,得力克在握住法杖的一刹那,身子不由一颤,他竟然有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,似乎,手中的法杖,原本就是属于他的东西。

    他当然知道这是一种错觉,或许这个法杖,曾经是某个部落的萨满所用,一代代传承下来,今天,终于传到了他的手中。

    而对面的田小胖,在接过得力克的饰物之后,也是双手一颤,愣在原地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