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天后的晌午,我带着江静雅、洪莲、白帝钻进叶小九的商务车里。
“你牵着马,你挑着担,迎来日出,送走晚霞..”
一边招呼叶小九帮忙一块放行李箱,我一边斜眼朝着叶小九歪唱。
叶小九吭哧瘪肚的骂咧:“去你爹得,啥事都让老子做了,合着你就负责骑马呗。”
“为师带着你求取真经呐。”将后备箱门关上,我冲他摆摆手驱赶:“开车去吧皮卡丘。”
叶小九横着脸,极不情愿的嘟囔:“擦,一车人呢,凭什么叫老子开车?”
“小施主,你最近戾气过剩哦。”我调侃道:“我媳妇得哄孩子,白哥昨晚上吃海鲜过敏,你没瞅他蹭蹭的一个劲挠手挠脸嘛,莲姐那属于跳出三界外、不在五行中的大仙,难不成你让我儿子挥舞方向盘呐。”
叶小九撇撇嘴道:“那你是干啥的?”
“铁汁,你见过哪个大老板出门亲自开车滴,我如果掉价,你不也没面子嘛。”我理直气壮的反问。
“你爹了个我的。”叶小九恨恨的吐了口唾沫,翘起自己性感的中指:“能逼着我这样高素质的人骂街,你绝对是这个份上的。”
笑闹中,我们一行几人启航鹏城。
上车以后,我笑呵呵的问江静雅:“咱哥昨晚上就走了吧?”
“嗯,他看乔明着急的不行,先一步过去看看到底是怎么情况。”江静雅怀抱着我家的小神兽,温婉的出声:“老公啊,乔明跟我哥真是关系非常好的哥们,我记得他上大学时候,有一年还特意去乔明家过的年,能帮忙就多帮帮他吧。”
“我心里有数。”我回以一笑。
对于王堂堂的恳求,我的回答一直都是模棱两可,既没有明确表态会帮忙,也没太过直接的拒绝,并不是咱装篮子,主要实在摸不清那边的情况,如果上来就大包大揽,万一没搞定,卡的可是自己脸。
一边闲聊,我一边帮着江静雅和洪莲规划到那边以后的旅程,车内的氛围无比的轻松。
聊着聊着,白帝突然望向江静雅发问:“小雅,你哥有喷香水的习惯是么?他用的什么牌子的,我感觉挺好闻的,寻思着回头也捯饬自己一下。”
江静雅摇摇脑袋回答:“这还真不知道,他以前不喷香水的,也不知道这几年为什么突然有了这种习惯,回头我帮你问问吧。”
白帝眨眨眼皮,嘴角的笑容有些怪异:“行,麻烦了。”
洪莲歪嘴笑骂:“老黄瓜刷绿漆,装什么嫩,一把岁数的人喽,还想学人喷香水。”
“该装就得装,不然没媳妇。”白帝伸了个懒腰,贱嗖嗖的凑到洪莲身旁,大狼狗似的嗅了嗅道:“话说莲妹啊,女人喷香水是为了美,男人喷香水到底图个啥?”
“原因多了去,有的是为了遮盖身上的体味,有的是为了留给人深刻的第一印象,科学家说过,人嗅觉的记忆里是眼睛的好几倍,也就是说你不一定能记住一个人的长相,但肯定可以记住他身上独特的味道。”洪莲耐着性子解释:“不过绝大部分男人喷香水是为了随大流,身边的人或者圈子都在喷,他自然而然也养成的习惯。”
白帝低头念念有词:“掩盖体味,随大流..”
洪莲掩嘴坏笑:“我听说很多同性恋也喷味道独特的香水,你该不会是有什么龙阳之好吧?”
“切,我就是单纯为了让你记住我。”白帝翻了翻白眼,很快将脑袋扭向车窗那一边,脸上写满了狐疑和阴晴不定。
四个多小时后,我们抵挡鹏城。
入住的酒店是叶小九提前联系好的,简单休整一下后,洪莲和江静雅就带着孩子逛街去了。
而我和叶小九、白帝则绕着四周溜溜达达的散步,既为了熟悉地形,又可以顺便等待天黑的降临。
我递给白帝一支烟,好奇的发问:“白哥,来的路上,你为什么会平白无故问莲姐喷香水的事情?”
“暂时还不能确定,有些话我不好乱讲。”白帝鼻孔喷着白雾,微微晃了晃脑袋。
叶小九靠了靠我肩膀头询问:“小朗子,你到底是打算过来旅游呢,还是准备常驻?”
“有啥区别?”我大有深意的跟他对视。
叶小九插着裤兜道:“如果是旅游,咱们就住在我朋友的宾馆,如果是常驻,我就找人谈谈,盘一家店铺买两套房,我不太习惯总住酒店。”
我抻手掐了把叶小九的脸蛋子调戏:“嘿我去,我发现带着你出门,收获不亚于领着哆啦a梦,全国各地哪有朋友呀。”
“滚粗,老子买房盘店又不会过户到你名下,你瞎高兴个什么劲儿。”叶小九不耐烦的搡开我。
“嗡嗡..”
我兜里的手机震动起来,看到是“老凳子”的号码,我长舒一口气接起:“怎么样了?”
老凳子声音低沉的回答:“大概摸清楚了,乔明旗下一共有五家夜店,基本上都是跟人合开的,两间高级一点的,属于会员制那种,不太容易混进去,剩下三家分散在鹏城的几个区,最近一直被搞事的是他在罗湖区一间名为夜猫的场子,闹事的那个二代,他爸是市里主管信访的,母亲开服装厂,那小子是个典型的纨绔,吃喝嫖赌抽,啥坏事都干。”
我满意的点点脑袋,又问:“脑子里有计划吗?知道咋给乔明平事不?”
“不需要计划,对于这类公子哥,我很有经验。”老凳子笃定的回应。
我也没有再多问任何,乐呵呵道:“那行吧,晚上我们看你表演。”
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事的风格,就好比张星宇喜欢琢磨人性玩脏招,钱龙擅长大开大合的耍虎逼,疯子和乐子则更热衷于用暴力去威慑,所以对于老凳子这种本身就江湖经验丰富的老炮来说,我根本不需要指手画脚教他应该怎么干。
当天晚上九点半,吃过晚饭的我和叶小九、白帝径直赶往目的地,期间没有通知王堂堂和乔明。
乔明旗下这家叫“夜猫”的Pub,属于相对年轻化的那种夜场。
刚一走进去,马上就被热烈的氛围所包裹,随处可见衣着火爆的漂亮姑娘和一些打扮另类的年轻小伙,脑袋上顶着金灿灿头发的DJ声嘶力竭的引领一波波不爱回家的夜蒲族,震耳欲聋电子音乐像是催化剂一般刺激着人们体内暴躁的荷尔蒙,让人进去就有种想要摇摆的感觉。
随便找了个卡台后,我们仨简单要了点酒水,我就开始转动眼珠子寻找老凳子。
终于,我在最重要的一张大卡桌处见到了他,这家伙还是那身破旧朴素的蓝色工作服,蓬乱的头发鸡窝似的顶成一簇,面前的大茶几上摆着八九瓶洋酒,他一边面无表情的吃着果盘,一边木然的扫视群魔乱舞的舞池,整个人和酒吧显得分外的格格不入。
“咔擦!”
我正琢磨他接下来会干什么的时候,一个瘦不拉几,剃着飞机头的年轻小伙突然蹿上DJ台,抬腿一脚将两人多高的大音响给踹倒,随即一把夺过DJ手里的麦克风,山炮十足的“呼呼”吹了几下。
音乐声戛然而止,场子里的男男女女们纷纷将目光投向DJ台。
“讲两句哈,今晚上是我的好朋友飞鸿哥家里的狗狗去世两周年纪念日,飞鸿哥想听比较伤感点的曲子。”小伙似乎很享受这种被万众瞩目的快感,左肩高、右肩膀低的扭着胯子吧唧嘴:“有意见的可以滚蛋,酒水全免。”
我顺着小伙的目光看过去,见到同样是大厅中间的大卡桌旁,坐着几个正嘻嘻哈哈聊天的青年,其中一个圆寸男子,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,同时摆动几下手臂,我估摸着,他可能就是小伙口中的飞鸿哥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