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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五十五章 来之不易,需要珍惜

小说名:穿越八十年代之歌声撩人 | 作者:小硕鼠5030 | 类别:都市小说

龙腾小说网欢迎您在线阅读穿越八十年代之歌声撩人- 第四百五十五章 来之不易,需要珍惜。记的常来哟!!!更多免费小说尽在http://www.tbemv.com

    于浩洋是个坚强的男人,这点打击不算事儿,很快就过去了。树爬不上去就爬不上去吧,他又拉着丫丫满草甸子上跑,为晚上的兔子大餐做准备。

    草甸子上兔子洞挺多,但是并不是每个洞里都有兔子。

    在没有方艺晨的幸运值加持下,于浩洋失败了几次。找的都是没有兔子的兔子洞,点火用烟熏了半天,啥都没熏出来。    好在他自己的运气也不错,失败了三次,第四次他自己居然又找到了兔子。

    “准备,准备,这个里面肯定有,我听到声音了。”于浩洋拉着女朋友在洞口等待,有些紧张的他也不知道是在安抚别人还是在安抚自己,总之这嘴就有些碎。

    果然,不大一会儿,洞里就嗖嗖嗖的窜出两个身影。

    于浩洋还想故技重施,但是这次却没有上次那么幸运,一扑下去就知道没砸中,“跑了……”

    话没说完,他就看到他没扑到的那只兔子在距离他有两三米的距离处摔倒了,摔倒了?    “赶紧起来捡兔子。”方艺晨拉起他,两个人快步跑了过去,于浩洋蹲下拎起兔耳朵,不自觉的往它腿上看去。

    “哇,就你的这只大,我的这两只都是小兔子。”方艺晨一手拎一只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于浩洋一看,可不吗,丫丫手里拎的兔子很小,估计放下也就手掌大小。

    “你说这兔子为啥都摔了呢?”他问出心里的疑问。

    “你刚刚没看到?”这下轮到方艺晨诧异了。    “看到什么?”于浩洋问。

    “看到我出手啊,你还真以为它们会平地摔啊。那是我扔了石子,把它们打瘸了的。”方艺晨伸出手,让他看手里剩下的两颗石子。

    于浩洋不信,要是随便扔个石头出去就能打中兔子,那真跟武侠里写的暗器一样了。

    方艺晨原本就有意给他展示,于是把兔子绑好放到帐篷外后,就拉着他继续找兔子洞。在找到第二个的时候就听到里面有动静了。

    “别眨眼,看着啊,我的石头指哪打哪。”    方艺晨真没吹牛,这次只跑出来两只兔子,就看她手腕一抖,石头就飞了出去,然后还在前面狂奔的兔子就又来了个平地摔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,服了吧。”

    于浩洋什么时候不服过啊,不过这次是真的服了个彻底,这一手能堪称绝技了。

    做晚饭的时候,方艺晨一边忙活,一边给他讲解发射暗器的原理,当然不能说自己有内力,所以一切的奥秘就都在手腕上了。

    “想打中兔子,第一是手腕上得有力,这股力气不是平白生出来的,是身体带动胳膊,胳膊传递给手腕,然后由手腕发射出去。在有就是准头,这个必须得刻苦练。”    “你知道何爷爷是军人,之前我在军区大院住了好几年,打枪什么的我准头非常不错。”

    于浩洋有些郁闷,他没有这条件打枪啊,是不是想学都没办法了。

    “到是不一定非要打枪,射箭其实也挺锻炼人眼力的。”

    在华国这个大环境中,要练枪法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,目前为止国内射击俱乐部还没兴起。就是她,在大院住了这么多年,其实正经摸枪一次都没有,军队也是有规章制度的,她刚刚那么说只是借口而已。

    方艺晨这手飞石伤兔,又把于浩洋给震惊到了,他默默的掏出自己的小本本再记下一笔。

    晚餐因为时间充裕,所以方艺晨准备的食材不少,除了烤兔子外,她还拿出一口吊锅,熬了香喷喷的野菜粥,野菜是就地取材,新鲜着呢。

    美美的吃一顿后,傍晚两个人手拉手漫步在田野间,什么也不用说,只是偶尔眼神碰撞,就能甜蜜的相视而笑。

    直到天彻底黑透,他们在钻进帐篷,拉开上面的天窗,一起数星星数月亮。

    “喜欢这样的田间野趣吗?”方艺晨问。

    “喜欢。”回答的很肯定,“只要和你在一起,干什么都喜欢。”

    方艺晨笑了,微微动了动脑袋,让自己的头抵在他的肩膀上。

    “很会说话,我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我小时候生活停苦的,吃不饱穿不暖,家里还有个有病的妈妈,当时我才五岁。”方艺晨叹了口气,“都不知道那时候我是怎么熬过来的。”

    现在回想一下,自己都感觉自己真的是非常厉害,她虽然重生了,但是就算是重生,她也还在普通人范畴,并没有马上智商变一百八,也没马上武力值逆天。

    可以说能有现在,靠的都是她一步步打拼,一步步算计,然后又抓住了机遇,这才得来的。

    总结一句就是来之不易,需要珍惜。

    “其实我小时候过的也挺苦的,不是说没饭吃那种,是心里苦,你明白吗?”于浩洋突然有了种想倾诉的欲望。

    “你说了我就能明白。”方艺晨知道这孩子是打开心扉了,准备跟她说他家里的事儿,这可真是难得,上辈子自己跟了他两年多,才知道他家里的事情,还不是他亲口说的,是通过观察和别人嘴里得到的只字片语拼凑的。

    “我小时候我爸妈就离婚了,他们谁都不想要我,所以我是跟着我爷爷长大的,爷爷家很大,比你舅舅家的别墅再大一点。”于浩洋伸手把丫丫搂在怀里,然后絮絮的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。

    一个小孩子孤独的长大,爹不亲娘不爱的,爷爷也不合格,其他亲戚虽然没有明面上欺负,但是对他的态度很一致,就是无视。

    后来亲爸取了后妈,生了弟弟后,他在家里的地位就更加尴尬,仿佛所有人都忘记了有他的存在一样。

    这还不算,等同父异母的弟弟长大后,他的日子就麻烦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那时候不光要上学,还要时不常的应付我那个弟弟,他真的很讨人厌,我就没看到过那么讨厌的小孩子。”于浩洋想起那时候眉头就皱了起来,也是从那时候开始,他不喜欢小孩子了。

    各种小孩子调皮捣蛋的事情,那个讨厌的弟弟都在他身上做过,于浩洋不堪其扰,告状也没人管,最后他只能自己冷着脸把他给收拾了。

    “当时我后妈找我算账,可是她就是个后妈,她就是生气能干什么,敢打我?就算我不受重视,我也姓于,她就不敢真的动手。”于浩洋看的很明白。

    “后来我觉得很没意思,正好那时候爷爷也去世了,我就搬出来自己过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