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六十六章麦克
以为王越已是瓮中之鳖,却不知道自己才是那个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人!
是以想要尽快结束这里战斗的王越,面对三个人的步步紧逼,根本连躲闪也不躲闪,只站在原地先护住了自己身上最脆弱的几处所在,便毫无顾忌的起手一拳,五指捏成空捶,砰!的一下,照着已经攻到了身前的阿都沁就是一捶。
与此同时,他身体一侧的布日固德,手中刺剑恍如毒蛇般的扎在了他的肋下,刷拉一声,人过衣分。王越身上穿着的内衬钢丝的作战服瞬间被划开了一道半尺长的口子,火星四溅中,甚至就连里面的防弹衣都露出了下面的钢板。
这家伙手里的刺剑显然是以黑天学社的细剑为模板改良的,剑身只在前面三寸开刃,但却又融入了唐国的三棱刀刺的优点,通体上下每一面的凹陷处都有一道深深的放血槽。不但更沉重,锋利,而且只要被这玩意扎进肉里,立刻就会使对手的伤口无法闭合,血流如注的像是打开了厨房的水龙头。不死也要丢半条命。
但好在,王越身上的装备真的可靠,他用尽全力的一刺,居然也没法伤到他分毫!
同一时间,几乎就在布日固德和王越擦身而过的时候,他身体另外的一侧,也接连挨了两刀。苏和泰手下的冷血十三鹰中人,出手甚至比布日固德更狠,两口短刀横抹竖劈,落点都是王越身上的大动脉血管。结果出了下面伸向他大腿内侧的一刀被王越一手拨开之外,另一刀也同样只破开了作战服,止步于防弹衣之外。
然后,这一刻,王越的拳头骤然破空而出,一捶就轰到了阿都沁的脑瓜着话。
这位客人是个面貌英俊,留了一头金黄色卷发的青年。身材高挑,五官立体,身上穿着一件深黑色类似燕尾服的正装,白色的镶着金边的衬衣领口,一丝不苟的打着领结,再加上手指上戴着的那一颗巨大的红宝石戒指,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个人必然是出身极好,非富即贵。
而最值得人注意,吸引目光的则是,这个青年挂在胸口上的一个比金币大不了多少的蝙蝠配饰!
通体漆黑发亮,半透明的材质,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来历,可整体雕琢的精美异常,栩栩如生,不但外形,翅膀和爪子一应俱全,而且就连身上的绒毛和眼中镶嵌着的两颗小小的红宝石,都像是真的一样。就仿佛是真有一只蝙蝠挂在了他的胸前!顿时给他平添了几分诡异和阴森的气质。
事实上,这个人就是麦克。也就是因为他,之前海地大草原上的鬣狗部落,才会有两个土著萨满带着战士,直接找上了王越报仇!王越虽然还不知道有他这么个人,但实际上双方之间的交集已经不是第一次了。
而面对着麦克这个人,就算是早已习惯了高高在上,平时派头都大的离谱的赵祯,此时也是不由得放低了身价,面带笑容,脾气好了不少。
因为他不但知道,这个麦克出身于阿塞麦特家,家族的历史从国王年代一直传承至今,是真正的大贵族,而且他还知道,阿塞麦特家同样也是白银之手这个组织的中坚核心之一。
作为整个西方世界最古老的组织之一,白银之手的成员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各国历史上传承悠久的贵族世家。虽然由于社会的变迁,这些所谓的贵族们早已经没有了祖辈们从前的权利和地位,但仍旧是底蕴深厚,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拥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关系和实力。甚至,近一百多年来,他们的触手已经深入了许多国家的政治核心,明里暗里不知道掌控了多少替他们代言发声的大人物。
和他们相比,别说是赵祯自己的赤红龙旗,就是整个海外的复兴社加在一起,都只能仰望。